25日上午,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安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玉梅、聂云凌、杨廷双、方传龙,秘书长韩嘉彬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永康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王岚,省检察院检察长刘永志,省监委、省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有关条例及决定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等。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审议人事任免职议案,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法院院长和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等。
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工作部门、办公厅负责同志,各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记者 王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