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要强化山洪灾害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防御
8月12日8时45分,河北省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根据《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8月12日16时30分,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响应命令要求,各地各单位密切关注降水过程,加强风险研判和安全隐患排查,适时启动相应级别暴雨灾害应急响应,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8月12日9时,省水利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蓝色预警。预警提示,8月12日9时至8月13日9时,唐山市(迁西县、遵化市)、承德市(滦平县、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兴隆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宽城满族自治县)、张家口市(蔚县、怀来县、涿鹿县、赤城县)等地局地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其他地区也可能因局地短历时强降水引发山洪灾害。
各地要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强化山洪灾害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8月12日12时30分,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警提示,8月12日13时至8月13日13时,承德市(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兴隆县、滦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高(橙色预警),承德市(隆化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唐山市(迁西县、遵化市)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黄色预警)。
上述地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社会公众要及时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谨慎前往地质灾害预警区域。(记者宋平、苑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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