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激励约束作用 两部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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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 (记者杜燕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金融支持是其重要一环。为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今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梳理,《考核评估办法》强调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等的支持,明确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指标分为定量和定性两类,其中,定量指标权重75%,定性指标权重25%。其中,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定量指标包括贷款总量、贷款结构、贷款比重、金融服务和资产质量五类,定性指标包括政策实施、制度建设、金融创新、金融环境、外部评价5类,另设加分项、扣分项。

《评估办法》指出,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每年评估一次,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资产规模、网点数量、客户群体等标准分组考核评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勉励四档。

《评估办法》强调,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可以把评估结果作为履行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市场准入管理、金融监管评级、机构审批设立、业务范围调整等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职能的重要参考。

业内人士认为,《评估办法》为金融机构服务全面乡村振兴提供了指引,明确了方向,突出了金融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强化了考核评估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有助于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和服务。

“从《评估办法》可以看出,金融管理部门将引导金融机构相对淡化追求利润导向,更好地平衡经济绩效与社会绩效的关系。”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杜晓山表示,同时,《评估办法》可以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要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正向激励。例如,财政部门对积极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央行通过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加大对金融机构流动性的定向支持,降低金融机构服务成本。

“下一步,金融机构要立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创新业务模式和产品服务,助力农业变强;立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发展农村绿色金融,助力农村变美;立足‘生活富裕’的目标,加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进‘融资加融智’模式,助力农民变富。”董希淼表示。

为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引导信贷资金优先供给乡村振兴,日前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一级巡视员毛红军表示,除印发《评估办法》外,银保监会还将继续指导银行建立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优化完善专业化的运行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金融机构将逐渐建立起一套服务乡村振兴的制度和机制,一个较为完善的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机构支持体系将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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