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协会滥诉式“维权”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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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营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的众多商户,先后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和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并提出了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的赔偿。潼关肉夹馍协会给出了99800元的赔偿方案,商户只要缴纳“99800元”就可以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的招牌。

同时,这两家协会还给出了备选方案,那就是加入协会,每年缴纳会费,就可以继续使用招牌。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声,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一锤定音。那些做着通过抢先注册个商标,成立个协会,就可以躺着挣钱的美梦的人应该醒醒了。

去年以来,餐饮行业是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行业之一。胡辣汤、肉夹馍这样的小吃店本就是小本买卖,每块招牌背后都是一个甚至几个家庭的生计。对于这些商户来说,遭此无妄之灾,让本就如履薄冰的营生雪上加霜。

行业协会本应是行业内商户的“娘家人”,应该关注的是行业发展,并尽量为行业内商户做一些雪中送炭的暖心事,而不是只看到金钱利益,把商户当成“血牛”和“肥鸡”。这样做不仅是砸了自家的招牌,更是让整个行业蒙羞。

11月21日,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11月26日,“潼关肉夹馍协会”也就潼关肉夹馍商标进行维权一事发表致歉信,向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道歉。

知识产权保护的宗旨在于鼓励发明创造、鼓励创新,保护那些真正为社会创造价值者的合法权益,商标的保护也应是保护那些为商标更有价值付出辛勤劳动的人们。而这些都不应该成为一些人和组织借以牟利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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