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缝里看内容 关闭按钮“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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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暂停键,花花绿绿的广告画面马上占据了屏幕;一条广告上有上下左右好几个关闭按钮,一不留神就陷入下个链接;点击应用着急要改文档,却突然打开了购物软件……

弹窗广告“霸屏”、关不掉,“摇一摇”随意跳转等现象,让人不胜烦扰。

专家表示,这类过度推荐、无法关闭的弹窗广告行为违规违法,严重干扰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多方建议,应加强对弹窗广告的监管,压实推送平台审查责任。

“霸屏”“摇一摇”跳转等违规弹窗频现

互联网弹窗广告是指打开网页、软件、手机App等的时候自动弹出的广告。

近年来,我国对弹窗广告进行过多次治理,并颁布了《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等,使弹窗广告治理有规可依。多位受访者对记者说,一些规模较大的浏览器和网络应用设置了明显的弹窗广告关闭标识,有的应用还提前几秒对即将出现的广告进行预告,用户可提前知晓、提前关闭。

然而,弹窗广告乱象在互联网中仍较为广泛地存在,让用户不堪其扰。

——“不好关”,标识按钮“躲猫猫”。来自天津的张女士购买了某视频播放平台的会员,在观看一档综艺节目时想关闭广告,但关闭按钮过小,导致她误触广告,跳转到了购物软件。另有受访者向记者讲述,部分App的弹窗广告关闭按钮会满屏移动,用户需要跟随它的移动方向,多次点击才能关闭。

——“关不掉”,反复关闭反复弹出。常年从事视频剪辑工作的陈女士对于弹窗广告的侵扰不胜其烦,她说:“在视频剪辑软件中播放视频素材时,一遇到弹窗,就会自动停止播放,我就要关了弹窗再重新点击播放。”

弹窗广告会在电脑屏幕左下角和右下角交替出现,有时甚至同时出现。记者统计发现,在不到5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弹窗广告出现的频率超过20次,如果不手动关闭,每个广告将会持续很长时间。

——“摇一摇”、误触等造成恶意跳转。山西太原市民孙女士说,打开一些应用时,页面经常会自动跳转到游戏应用的下载页面,并进行自动下载。仔细查看发现,开屏页面中间写了“摇一摇有惊喜”。她感到不解,“拿着手机难免有晃动,难道所有的晃动都算摇一摇?”

很多网友留言说,这种“摇一摇”跳转广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急着编辑文件却要等着打开其他应用,急着打车,一不小心就在下载应用,广告商明显是在钻空子。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创始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弹窗广告往往按照用户点击、广告暴露时间或用户进一步操作的频次进行收费,所以会不断出现诱导点击、恶意跳转等乱象,上述行为存在明显的违规之处,应予以坚决打击。

弹窗广告治理为何这么难?

目前,中国网民数量已超10亿,弹窗广告影响到每一个网民的上网体验。多方表示,弹窗广告违法违规成本低、对它的执法又缺乏明确标准,这些都给治理带来了困难。

——弹窗广告违法违规成本低,而收益很高,这是乱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记者在网上咨询了一家互联网公司,这家公司可以办理游戏行业的弹窗广告推送。公司一名业务员说,如想在一些浏览器推送广告,需预充值6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费用,如想做开屏广告,即使是小广告位,每天的广告费也至少需要8万元,多则需要180万元。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于目前常见的弹窗广告违法现象,处罚金额往往在3万元以下,与广告盈利相比较,罚款不值一提,很难起到惩罚和震慑效果。

——弹窗广告的执法尚缺乏具体标准,不利于精准执法。

在某浏览器公司从事研发工作的一名李姓工程师说,从技术层面来讲,弹窗广告违规违法行为的线索发现和证据保存需要耗费一定成本,但对其进行监管并非不可能。他建议可以定时给网站跑一些设定好的脚本,对浏览器层面进行程序检测,检查弹窗是否有明显的关闭按钮、弹出频率是否过高。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针对弹窗广告治理的相关细则标准还较为笼统,“过度推荐”“科学规划频次”“标明”等表述缺乏判断标准,影响了指导性。此外,平台的主体责任并未被压实,弹窗广告违规违法行为多而杂,增加了监管难度。

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 加大监管力度

弹窗广告乱象引起了我国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22年12月,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领域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各类应用程序弹窗多且难屏蔽的问题。重点整治弹窗页面设置虚假关闭、跳转按钮,利用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诱导用户点击或自行跳转至其他链接。2021年,工信部进行了为期半年的互联网专项整治,整治内容也包括对应用软件启动弹窗欺骗误导用户等问题。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还明确提出,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关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公众投诉举报。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多轮有力治理下,弹窗广告乱象得到了很大程度遏制。未来,可进一步通过精细的制度规则、严密的管控机制、广泛的公共参与、理性的行业自律等多维施力。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广告法专家刘双舟建议,进一步明确相关执法机关的具体职责,避免出现管辖不明和职能重叠问题,同时提高违规弹窗广告的违规成本。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建议,应更加压实各方责任,明确相关标准,强化企业自我审查职责,促成行业自律的养成,完善信息筛选、编辑、推送等工作流程。

最后,还应动员行业协会、消费者等社会力量共同治理乱象。刘德良建议,可发挥社会力量,建立更加广泛的反馈渠道。同时鼓励网民关注用户服务协议,合理维权。

新华社太原3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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