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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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的内部层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整体提升,助力全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据省司法厅副厅长田秀娟介绍,山东省强化对行政执法的规范指导,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领域制度建设,执法规范更加精准。制定工作指引,修订处罚文书示范文本,制发新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则和标准,促进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推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印发实施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促进执法公平合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证便民”改革工作经验纳入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被评为2022年度法治为民实事。

今年以来,山东先后组织开展全省功能区行政执法、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等专项监督。同时,常态化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每年抽取重点执法领域案卷进行评查,去年底抽查6大综合执法领域291个行政处罚案卷,对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整改,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务实管用措施。此外,山东省推行行政执法网上办案。今年以来,结合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升级,打造全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

发布会透露,聚焦突出问题,山东省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改革创新。在全面调研论证基础上,在东营等8市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建立监督平台,按照事前报备、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原则,对涉企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在行政执法领域开展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联合省大数据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探索电子证照在交通运输和文化旅游等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行政执法电子证件“亮证执法”“亮证(码)核验”“信息免填”“实体证照免提交”,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和行政执法效率。推行行政处罚决定和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引导被处罚的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激发市场活力。

与此同时,山东省加强源头管理和服务保障,推动执法机关规范履职。加强资格审核,依法审核确认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从源头上确保行政执法权合法行使。规范执法事项,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事项法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在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方面,山东省全面清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实施证明事项清单化管理,实现“无证明”可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减时限、减手续、减环节,实现“无证明”易办;会同省大数据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并实现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无证明”简办,提高了行政效率、减少了行政成本、降低了企业群众负担。(戴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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