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社厅修订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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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规范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重新规范建立了50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

省人社厅重新梳理建立了50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认定关系,总体对应认定关系基本不变,绝大多数职业资格对应初级或中级职称。其中,增加了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导游、拍卖师、设备监理师及精算师等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调整了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税务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等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

《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按管理权限及相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无需换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各地各部门及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对照相应职称评价条件中关于学历、资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业绩等规定开展认定,确保政策有序衔接、协调一致。(林乐君 记者李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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