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招生考试院获悉,黑龙江省2023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录取工作于12月6日开始,按照本科(含高起本、专升本)和高职专科(高起专)两个批次依次进行。
省招考院和各成人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省招考院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按专业计划数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专升本考生,比较顺序为专业基础课、政治、外语;高起专文科考生,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高起专理科考生,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高起本文科考生,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史地;高起本理科考生,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理化。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监狱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20分。(记者 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