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日前,《哈尔滨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根据方案,哈尔滨市将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补贴和市场运作等方式,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实现养老服务机构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探索建立居家、社区和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到2024年6月底,全市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5000张,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11000人次。
据了解,《方案》明确服务对象为具有哈尔滨市户籍且居住在本市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含完全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的居家老年人。对适宜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为其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未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但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综合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自我意愿等因素,经过科学评估,对适宜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应有效增强服务对象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并能够通过智能化手段进行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对服务对象需求和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进行应急处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护、基础护理、安全巡视、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
目前,哈尔滨市及各区、县(市)民政局正遵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要求,遴选项目承接机构,并逐步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工作。预计2024年初,哈尔滨市各区、县(市)民政局将指导服务机构按照要求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及智能化运营服务。(记者 马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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