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12月21日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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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下午,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12月21日至24日上午在哈尔滨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永康主持会议;副主任贾玉梅、李显刚,副主任、秘书长杨廷双出席会议。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韩嘉彬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建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的建议议题是:审议《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齐齐哈尔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佳木斯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鹤岗市文明祭祀条例》《绥化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草案)、人事任免职议案等。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有关安排及准备情况的汇报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部门、办公厅、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记者 王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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