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
(2024年1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梁惠玲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2023年各项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始终坚持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始终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责任,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强国复兴伟业作出龙江贡献。
会议指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要深化新时代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增长点,增强工作精准性有效性,培育壮大具有龙江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扩大内需,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合作,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会议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忠诚担当、真抓实干,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龙江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黑龙江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黑龙江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省本级预算。
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永康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为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作出人大新贡献!
关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广锁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部署,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加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永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部署,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加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