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协十三届四次常委会会议决定 省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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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黑龙江省政协召开十三届四次常委会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于1月23日至26日在哈尔滨召开。

省政协主席蓝绍敏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博作有关人事事项说明。省政协副主席张显友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马立群、庞达、迟子建、韩立华、钱福永,副主席兼秘书长张亚中出席会议。省政协党组成员郝会龙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通过有关事项,为即将召开的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做准备。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委员建议人选情况说明,省政协常务委员、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调整增补情况说明,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副秘书长调整情况说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等有关事项说明,省政协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说明、省政协十三届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起草情况说明和《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修订情况说明,审议了省政协主席会议2023年工作报告和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2023年工作报告。

经过分组讨论和审议,在省政协十三届十九次主席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通过有关事项后,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召开时间、议程(草案)和日程,决定将议程(草案)提交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小组划分原则和召集人名单;通过了提交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审议的省政协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并分别确定了报告人;通过了《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修订稿)和有关人事事项,并将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委员建议人选名单,提交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分组酝酿,进行大会选举。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省政协常委聚焦省委中心工作,发挥骨干作用,认真履职尽责,同广大政协委员一道干出了新样子,为助力龙江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即将召开的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承载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取得新突破的重大使命,要充分认识开好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担当履好职,遵章守纪树形象,当好表率、做好示范,共同把会议开成一次团结、民主、务实、鼓劲的大会。(记者 郭铭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2024年1月22日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秘书长

陈海波 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副秘书长

张亚中 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侯信波 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副书记

杨弘智(女) 省政协副秘书长(正厅级)

邵向东 省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姜宏伟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一级高级监察官

苏雨新 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档案局局长

王大勇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正厅级)

赵迎春(女) 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副厅长级)

关集双 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省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正厅长级)

刘鑫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朱智 省政协兼职副秘书长,九三学社省委专职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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