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打击种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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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农业农村部召开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与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宣布,开展全链条的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标本兼治打击侵权违法行为,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种子是保障粮食安全的“两个要害”之一。近年来,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支撑粮食增产丰收。目前水稻、玉米、小麦等主导品种中,70%以上是保护品种。据测算,良种对我国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超过45%。

与此同时,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越来越迫切。据统计,从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涉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从66件增加到252件,其中侵权纠纷案件占比超过80%。

种业侵权违法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一方面,利益驱使下,不法分子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保护手段不多、不够硬,特别是种子侵权取证难、执法难,违法成本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周晔坦言,侵权人通常跨地区生产、销售侵权种子,采用私下交易、点对点销售或者在正规包装袋内包装侵权品种等隐蔽的侵权手段,权利人发现和取证较为困难。

“好种子多打粮,劣种子苗儿黄”。“种业的侵权行为不仅影响权利人的利益,也影响到粮食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表示,夯实粮食安全的种业根基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种业是典型的高技术产业,其生命力就在于原始创新,必须有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驾护航。

唐仁健说,打好种业翻身仗,要把建立健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根本保障,持续推进资源保护、品种攻关、企业培育、基地建设等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为推动种业振兴提供基础支撑。

记者了解到,此次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7月份开始,将在制度、操作等层面多管齐下,从法律法规、执法监管、审定制度、标准体系等方面多措并举,力争从根子上解决老问题、啃下硬骨头。

“整治行动的当务之急是开展全面摸排检查,找准问题所在。”唐仁健表示,下一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对种子基地、企业和市场开展全面彻底的检查,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此次最高法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释,明确可以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顶格处理侵权案件,加大了惩治力度。

同质化和仿种子问题将被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一方面,农业农村部门将提高品种审定标准,聚焦重要指标,加快修订审定标准,大幅提高审定门槛;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已登记品种清理力度,对于经检测没有位点差异且申请者不主动提出撤销登记的,依法依规撤销登记。

此外,还要完善法律法规,探索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据介绍,实质性派生品种是对原始品种进行简单修饰后育成的衍生品种,可以申请获得品种权,但在生产销售时要征得原始品种权人同意,并按合同约定给予商业回报,这对激励育种原始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

唐仁健表示,今年,全国人大已启动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内容修改工作。农业农村部将配合有关方面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记者 吉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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