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标准化是维护服务对象权益、提升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近日,山东发布《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要求》山东省地方标准,对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的总体要求,以及场所建设、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与管理、现场制餐、集中配送、集中就餐、餐后处置、安全与应急管理、监督与评价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标志着全省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有了“硬杠杠”。山东省也是首个发布老年食堂建设服务标准的省份。
山东是全国老年人口第一大省。在老年人最需要的为老服务中,解决“吃饭难”排在首位。近年来,山东省以加强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为抓手,加强政策引导,统筹多方资源,丰富运营模式,探索建立起财政补助、集体资助、社会捐助、子女资助、志愿互助相结合支撑体系,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老年人的就餐难题。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有老年食堂10095处,日服务老年人达35万人次。
《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要求》明确综合考虑社区规模和老年人结构、数量等,设置适当规模的社区老年人食堂(以下简称食堂)。食堂应突出公益属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服务模式:现场制餐模式,即同时具备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区,为老年人提供制餐、分餐、就餐、送餐服务;集中配送模式,即仅有就餐区,依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配餐,为老年人提供分餐、就餐、送餐服务。食堂经营主体或配餐单位应符合食品安全监管要求,接受食品经营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围绕社区、老年人等特点,《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要求》提出,食堂应尽量选在一层或者低层,要结合老年人在就餐区活动的适老化需求,配置无障碍设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制餐时应考虑老年人饮食特点,烹调方式以蒸、炖、烩、炒为主,不宜提供过硬、大块、过脆、骨/刺多的食物。依据山东省正在进行“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建设要求,送餐服务半径所用的运输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
“目前,山东省采取多种举措支持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和运营,济南、淄博、威海等市统筹考虑助老食堂的服务人次、运营质量等因素,对每处助老食堂给予1万至10万元的差异化运营补贴,济南、日照、聊城等市区分老年人的年龄、经济状况等因素,对每名老年人每餐给予1至5元补助等。”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宋坤说,随着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省级地方标准的编制发布,将推动更多社区老年人食堂提质升级,让社区老年人吃得营养又放心。(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