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安委会了解到,为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依法依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严肃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山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
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将逐一排查去年以来的瞒报事故举报线索,尚未进行核查的事故,要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已进行核查的事故也要逐一核实,重点核实举报核查结果存在疑点、核查认定举报不属实、被反复举报的事故。要全面排查、重点核查,实现事故举报线索核查零漏网、全覆盖。
对新排查出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按规定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涉及亡人的事故必须由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事故调查程序。对正在进行调查的瞒报事故,调查进展缓慢的要加快调查处理进度,尽快批复结案。对调查认定为非安全生产事故的要重点核查,调查报告要报上级政府安委办严格审核把关。对已批复结案的事故,要开展“回头看”行动,“一案双罚”落实不到位的,要尽快补充调查,严格依法落实到位。(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