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今天(24日)召开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根据《意见》,“十四五”期间全省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750平方公里以上,到2025年,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6.77%。
“近年来,山东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就,水土流失持续呈现面积强度‘双下降’、水蚀风蚀‘双减少’趋势。”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张建德介绍,2022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2.26万平方公里,比2021年减少618.78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85.7%,高出全国平均值13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强化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山东省出台《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到2025年,全省水土保持率要达到86.77%。到2035年,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90.67%。
“该目标的制定是在综合考虑全省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及生态环境建设需求基础上确定的。”张建德介绍,根据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自2018年至2022年,山东省水土保持率提高了1.13个百分点,年均增加0.23个百分点。“水土保持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到2025年达到86.77%,年均增长0.36%;到2035年达到90.67%,年均增长0.39%,这是一个比较高的目标。越往后水土流失的治理难度越大,提升水土保持率的难度也越大。”张建德坦言,主要是经过多年的治理,剩余的水土流失面积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同时,受极端降雨、不合理的种植和耕作方式影响,已经治理的区域也容易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意见》充分结合山东省实际,对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进行了细化和创新。着眼于筑牢预防保护防线,《意见》提出,要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划定空间管控单元,落实差别化、精准化保护治理措施,构建“一廊、两屏、三带、多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新体系,实施水土保持功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各类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
“随着城乡大规模开发建设以及部分不合理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人为扰动产生水土流失不断加剧。只有持续加大监管,切实减少和控制人为水土流失,解决人为水土流失‘量增’的问题,才能实现‘减量’的目标。”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赵琳表示。为此,《意见》强调要依法严格实施监管,保障各类生产建设活动中水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包括健全制度标准,明确差异化监管要求,创新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推行基于企业自主监控的远程视频监管,强化协同监管,压实防治责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大力推行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等。
水土保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赵琳介绍,目前全省尚有水土流失面积2.2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3%。从区域来看,鲁中南低山丘陵区、胶东半岛丘陵区仍然是山东省水土流失分布的重点区域。根据《意见》,山东省将着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提质增效。积极实施沂蒙山泰山等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工程、黄泛平原风沙片预防保护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局部水土流失集中治理工程等四大工程,在村镇周边缓坡区域坡耕地、坡园地,持续实施坡改梯;在远山区域以及大于25度的坡耕地、坡园地,坚持实施退耕还林草;在低标准梯田着重实施梯田措施的提质增效;在低覆盖林草地着力加强封育抚育自然修复。重点围绕水源保护、生态旅游、绿色产业、和谐宜居、休闲康养等方面,用五年时间,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100个,打造特色产业综合体,提供更多更优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方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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